本网讯  为加强学工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队伍考核评价体系,1113日,学院召开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学生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辅导员课时认定程序及职称评审情况以及《辅导员考核办法》(2015年修订)进行审议。

 

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完善辅导员考核评价体系  调动积极性

此次会议的重要议程之一是审议修订后的《辅导员考核办法》。会上,学生处处长黄汉昌向全体与会委员具体阐述了辅导员考核办法修订的背景及相关细则。早在2015年初,学院启动《辅导员考核办法》的修订工作,半年来多次讨论,修改了十余稿、征集行政职能部门及系内30多条意见后形成《辅导员考核办法》(2015年修订)。与原有的考核办法相比,修订后的办法首次将考核对象区分为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人员及心理咨询教师三类,分别采用不同的考核指标,即对辅导员实行单列考核;并补充了劝改、劝离、劝退甚至末位淘汰措施;将考核结果与培训机会、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和职称评聘等进行挂钩。修订后的辅导员考核办法更加地全面和科学,更能体现质和量、过程与结果、能力与态度相结合的原则,更加注重从细化和量化的方面来考量辅导员的工作,也更加能调动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公布辅导员轮岗方案

 

细化辅导员考核指标  坚持“严于律己”

与会委员讨论的焦点放在七个日常工作指标上,这也是本次修订稿的最大亮点。据了解,这七个辅导员日常工作刚性指标,包括学生评价情况、走访学生宿舍情况、受处分学生情况、旷课情况、超时用电情况、作息情况和使用违规电器情况等,将它们纳入考核体系还是首次,这些指标是可量化的、动态的。很多辅导员表示虽然“压力山大”,但也认为有了这些指标更便于客观评价辅导员,能科学反映辅导员的日常工作能力和业绩,有利于引导辅导员的日常工作,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这也是选拨优秀辅导员的重要参考。

 

开展学生工作调研会座谈会

 

创新辅导员队伍建设机制  多措并举

2015年是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开拓创新的一年。顺应学院师资队伍发展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需求,我院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摆在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明晰思路,确立目标,计划在3-5年内,逐步建立一支高、专、精、稳――即“高素质、专业化、业务精,人员稳”的辅导员队伍。为实现此目标,今年以来学院多举措并行,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学生处开展了多期辅导员队伍建设调研及辅导员沙龙,成立了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组建了七个辅导员专业发展研究团队,推动了17名辅导员轮岗交流,启动了“名星辅导员”建设工程,实施了辅导员校本培训,开展了辅导员职业能力基本功竞赛,培育了辅导员精品项目,起草了《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聘用管理办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课时认定办法》《辅导员考核办法》(2015年修订稿)等多项制度。

 

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张高峰强调,我院的辅导员队伍建设今后应从“提高辅导员职业发展内涵、构筑辅导员分类发展平台、完善辅导员考核评价体系、努力探索辅导员分类发展的路径”等四个方面努力。

 

(供稿:学生处 张结平  编辑:黎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