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21日下午,我院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会议,部署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并专题学习教育部2018年新颁布的《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承担填报任务的18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统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迟云平主持。
会议现场
发展规划处处长谭瑞枝向参会人员传达了教育部今年颁布的《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4号)相关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规定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发展规划处谭瑞枝对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的任务分解、填报要求等进行了说明。
会上,迟云平副院长就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统计观念,切实规范统计行为,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真实。二、加强领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统计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统计人员稳定性和专业性。三、强化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为统计数据质量监测第一责任人,统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原始台账、记录等,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做到有据可查。发展规划处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数据统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供稿:发展规划处 编辑:林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