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我院2018年职称评审结果通过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31名教师获得(晋升)职称,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副研究员)9人,职称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印制和备案。

据悉,这是在广东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将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至高校的政策背景下,我院开展的第一次职称自主评审工作。从20178月广东省将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至高校以来,我院成立了职称评聘工作委员会,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根据我院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改革教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制定了职称评审标准和评聘办法,于20183月经过了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成为广东省首批完成职称系列制度备案的四所高校之一。2018417日,我院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经过个人申请、部门初审推荐、学院审核、评前公示、代表作送审、学科组和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至2018628日完成。评审过程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执行,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建立了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本次评审结果的顺利获批,标志着教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改革取得了重要的实质性进展,将鞭策和激励全院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更实、更多、更好成绩,不断开创华软学院发展的新局面。


(供稿:人事处   编辑:张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