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1年11月, 我院申请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工作正式进入迎接省教育厅评估专家进校评估阶段。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特色办学、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秉承母体高校广州大学优良传统和精神,弘扬“博学笃行、与时俱进”的校训,培育“生生日新、德业并举”的校风、“专通相融、崇实崇真”的学风,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特色办学、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强化教育教学质量意识,全面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创建文明校园,本网从今天起推出“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政策及方法”每日一答专栏。敬请广大师生垂注。
1、学士学位授权评估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什么关系?
答: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是对新建本科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的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国家教育部对具有一定办学历史的本科院校办学水平实施的全方位评价。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在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学期进行,由省学位办公室或省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接受评估的时间预计在2011年11月。新办本科院校首先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且必须具有三届以上本科毕业生才有资格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我院接受教育部评估的时间在2012年前后。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虽然这两个评估层次不同,但环环相扣,评价结果对学校的社会声誉、今后的发展都有重大影响。
因此,两个评估对我院既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也是一次促进学院各方面工作、提升办学水平的大好机遇。
(策划:传媒中心 编辑:林延军)